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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院寝室文明公约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09-07

寝室文明公约

为了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确保同学们的安全和身心健康,养成文明习惯,提高综合素质,特制定学生寝室文明公约如下:

1、实行寝室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本寝室卫生和安全管理工作,健全寝室值日管理制度;

2、寝室成员按指定的寝室号、床位住宿,不得随意调换床位和宿舍、随意搬动床位,不得合睡;

3、寝室成员要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团结友爱,互助互谅,将文明礼貌,说文明用语,自觉维护公共道德,共同建设高雅、健康、文明的寝室文化;

4、每天值班生按时打扫,保持宿舍整洁卫生;寝室成员不向窗外、走廊乱倒污水、乱扔杂物;注意个人卫生,勤洗衣服勤洗澡;

5、严禁饮酒、打麻将、赌博、打架斗殴、打闹喧哗;晚休不得进行诸如打牌、吹拉弹唱等影响他人休息的的活动,保持寝室安静;

6、增强自我防范意识,防火防盗。现金存放银行,出入寝室要随手关门,最后离开寝室的人员要断水、断电,关窗锁门。钥匙随身携带,不准外借;门、窗、玻璃坏了及时报修;发现事故隐患或可疑陌生人及时报告;

7、爱护公物,节约水电,不私拉乱接电源,不使用电炉、电热杯(器)、电热毯、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保护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设备,不得损坏、拆除、擅自挪用;不使用明火(如蜡烛或酒精炉),禁止抽烟;

8、自觉遵守作息制度,严禁夜不归宿;严禁进入异性宿舍,不得私自留宿舍外来人员;

9、严禁存放管制刀具和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进入宿舍;严禁圈养宠物;严禁外来人员进入学生宿舍销售商品和食物;禁止到寝室走廊大声喧哗及嬉戏;

10、服从寝室管理人员的管理,协助、配合各级寝室管理人员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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