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院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工作

教育学院学生管理“十五条红线”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09-11

教育学院学生管理“十五条红线”

(碰线者给予劝其退学或勒令退学处分)


一、旷课累计达80学时者;或未经请假后离校一周以上或请假后无故延长达一周以上者;

二、连续无故夜不归宿三次以上或累计被查晚归五次以上者;

三、故意损坏公物达500元以上者;违反消防管理规定,引起火灾者;

四、盗窃和抢骗他人财物达200元以上者;

五、以谈恋爱为名,品行败坏、行为越轨者或与异性非婚同居者;

六、侮骂或殴打学校教职员工者;

七、校园暴力、寝室暴力的组织及参与者;

八、酗酒、闹事后果严重、情节恶劣者;

九、赌博活动的组织者;

十、打架造成严重后者;打架后蓄意报复者;

十一、无故拖欠学费,用应缴学费进行巨额(500元以上)高消费者;

十二、吸食毒品者;

十三、女生公共场合抽烟,影响学校声誉者;

十四、参与流氓团伙,造成恶劣影响者;

十五、受治安拘留以上处分者。


上一篇: 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下一篇: 教育学院学生寝室管理制度
Copyright©2016 仙桃职业学院教育学院权所有
地址:仙桃市纺织大道8号教学大楼(一)9楼教育学院 邮编:43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