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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科职责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09-06

安全管理科职责

1.在教育学院领导下负责本院安全工作的事务,定期召开本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学习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研究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整改意见,确保学院安全工作目标的完成。

2.根据上级要求,不断完善、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制定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3.全面落实学院安全工作责任制,把学院安全工作的目标分解落实到各岗位,并负责检查、督促各岗位的安全工作情况。

4.定期检查各室、各岗位的安全防范工作,检查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有问题及时上报。

5.组织落实本院师生的安全教育、宣传、培训,强化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用电安全、防骗、防盗、防侵害等教育,使学生掌握自我保护技能,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6.每学年开展2-3次安全大检查,特别是对寝室安全用火、用电的大检查;参与学校灾害事故的疏散演练。

7.组织研究制定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将安全工作渗透到教学的各个环节中。

8.健全完善安全事故、人身伤害、暴力事件、重大急病等的应急预案。

9.及时、定期向学院主要领导报告安全工作的开展情况,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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