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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院奖助学金评定操作细则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10-11


教育学院奖助学金评定操作细则


一、成立教育学院奖助学金评定领导小组:

由教育学院院长、党总支书记、副院长、学生科科长、副科长和所有辅导员组成。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总支书记担任。小组秘书由学生科科长和一名副科长担任,负责资料收集和整理工作。

二、成立班级评定小组:

1、 班级评定小组人数:不得少于班级人数的四分之一。

2、 评定小组人员组成:班委、党员、各寝室代表、女生代表。

3、 评定小组设组长一名,副组长两名,由小组全体成员推选产生,组长负责组织工作,副组长负责资料收集和整理。

4、 助学金申请人一律不得参加评定小组。

5、 评定小组成员名单需在班级公示并得到辅导员和同学们的认可。

6、 评定小组成员经辅导员签字后统一学生科备案。

三、贫困生认定程序:

1、前期工作:材料准备工作和助学政策宣传工作

2、辅导员组织班级同学召开主题班会,统一讲解助学金申请应具备的条件和应准备的材料以及助学金相关政策。

2、 家庭经济困难同学利用假期或开学半个月到家乡所在地政府开具贫困证明(材料1)、家庭情况调查表(材料2)并书写贫困生申请(材料3)。

3、 各类统计表格的准备,各班统计好所有申请助学金同学名单并认真组织填写助学金申请同学信息统计表(附件1)

4、辅导员根据学生证明材料、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及学生贫困申请及学生平常生活用度的表现,更新或建立贫困生库。

四、评定方式:

(一) 班级初评

1、 班级收集班级参与贫困认定所有同学资料。

2、 评定小组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 评定小组摸清班级参与贫困认定同学基本信息和仙桃职业学院及教育学院奖助学金评定标准,便于评定讨论发言。

4、 评定小组确定评定时间、地点,上报教育学院奖助学金评定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根据时间参加各班评定讨论会。

5、 召开评定讨论会,以仙桃职业学院及教育学院奖助学金评定标准为评定主要依据开展讨论,鼓励各班制订评定细则,各班好的细则将作为以后教育学院细则的补充。

6、 评定小组在辅导员的指导下进行评定,要求对参评同学符合条件进行标注,并初步划分档次(一档、二档、三档)。对特殊困难同学要注明。精准扶贫家庭学生必须在二档及其以上。

7、 班级评定过程要求辅导员全程参加。评定结束后在班内公示认定结果。

8、 各班进行贫困认定后组织填写《仙桃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统计表》纸质档和电子档交到教育学院学生科。

(二) 教育学院综合评定

1、评定领导小组召开讨论会,由每位辅导员把班级贫困认定同学情况进行介绍。

2、评定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各班贫困认定学生。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公示5天。

4、评定领导小组根据教育学院奖助学金名额确定各班奖、助学金资助对象和档次。

五、评定结果公示和反馈意见阶段

1、各班组织候选同学认真填写《湖北省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册》相关信息,并在班级公布评定结果,征求班级同学意见,由辅导员及时反馈给教育学院评定领导小组。

2、相关信息公示在教育学院公示栏上和学校校园网内的教育学院主页上,时间为5天。

3、申请人对照评定结果,若信息有误或对评定结果有异议,立即向教育学院助学金评定领导小组反馈信息。

六、后期奖、助学金发放及归档工作

1、受助同学检查银行卡的情况,保证奖助学金能发放到银行卡内,并在奖助学金发放后及时查询银行卡。

2、凡是材料弄虚作假和与本人实际情况有重大出入的同学骗取资助的同学,经过同学举报或老师查实,将取消助学金资格并追回资助金额,并予以通报。

3、各班整理好助学金相关材料按要求整理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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