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08-25
(一)贯彻落实上级和学院有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政策和规定,定期布置毕业生就业工作。
(二)负责本院学生就业教育与职业指导,制定本院学生职业教育计划,开展职业教育活动;负责职业指导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及计划的实施;
(三)负责专业建设与课程改革,从根本上提高学生就业能力;
(四)检查、指导、考核各专业毕业生就业工作。
(五)协调解决本院毕业生市场调研、实习基地建立和专业就业渠道市场开拓、经费使用以及本院小型校园招聘会筹办等与就业相关的重要问题。
(六)做好省教育厅就业指导中心的就业督导与评估的迎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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