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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院学生寝室管理制度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09-07

教育学院学生寝室管理制度

学生寝室是学生精神文明的主要阵地,也是学生集体生活和休息的主要场所之一。为了使学生有一个清洁、优雅、舒适的生活环境,培养学生良好的公共道德,严明组织纪律和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特制订如下寝室管理制度:

一、遵守公共秩序

1、学生必须在指定的房间住宿,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得私自换床位,替宿。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管理部门的调整。

2、每个寝室设寝室长一名,负责本寝室管理,安排值日表,并督促检查落实。

3、住宿生不得随意乱串、非本宿舍人不得随意进入,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就寝,按时起床,洗漱,出操,按时规定时间熄灯,上课时间或熄灯时间不会客,其余时间有客人来访出示有效证件登记,押证后,方可按规定时间会客,出楼时到值班室取证。

4、严谨就寝后在室内喧哗打闹,吹口哨,在宿舍弹唱歌、敲打等有碍他人的活动。

5、严禁从窗口往外泼水,扔纸屑,瓜果皮等。

6、严禁在宿舍抽烟、喝酒、赌博、划拳行会和搞不健康的娱乐活动。

7、住宿生凭门禁卡出入宿舍楼,非本校师生不得入内。

8、宿舍、走廊不准停放自行车或堆放杂物,宿舍无人时,应随时锁门,关窗,熄灯,以确保宿舍安全。

9、学生必须按时返回宿舍(特别严禁晚上出去夜场、看电影丶上网),晚上迟归者,应向值班人员,分院综合办说明原因,登登记后凭学生证进入。(临时外宿必须事先向辅导员请假。)

二、内务整理方面

1、宿舍内保持整齐美观,物品放置整齐统一,作到床面净,地面净,墙裙净、餐具物品净、被子统一放置一头,毛巾放置一条线,鞋子整齐排放床底,窗台物品整齐洁净,不准随地吐痰,乱丢杂物,不准乱倒污水,饭菜等。

2、自觉保持楼道、洗漱间等公共场所的卫生,严禁往水池、便池内到废纸、剩饭剩菜等、瓜果皮核等,以免堵塞下水道。

3、走廊内禁止焚烧废纸,室内、走廊和分担的卫生区每天要清扫,每周卫生大查一次。

4、服从寝室管理人员的管理,配合学生会检查工作,如:查寝等,否则视情节处罚。

6、寝室中的学生要团结互助,若有人生病,应及时送门诊就医,并及时上报辅导员。

7、为加强寝室管理,每周组织学生会对各班宿舍卫生纪律等情况进行检查,并与辅导员绩效考核挂钩。

三、公共设备管理

1、宿舍内的各种设施(门、窗、桌、凳、床、柜)等不得随意搬动拆除,如有丢失或损坏,不到追究责任,而且加倍赔偿。

2、不准在墙上乱贴乱画随意钉钉,安设挂钩,板条,违者立刻清除,所有损坏按损坏程度赔偿。

3、爱护公物,用脚踢门或乱砸门窗者,宿舍长应即给予批评,不论何原因损坏玻璃,门者,照价赔偿,若无人承担责任,或无理狡辩,给予宿舍人员加倍罚款处分,举报者奖。

4、室内的照明灯及其它电器设施,如有故障需要维修,应及时报总务处有关人员,协调电工前来修理,严禁私自乱接电线,安装灯头,插座,使用电炉、电器,违者造成事故的视情节及后果给予处罚,除没收物品外,给予经济处罚和校纪处分。

5、养成出门关窗的习惯,以免风雨天损坏玻璃,由寝室值日生负责检查,若出现问题,由当天值日生负责。

6、毕业生离校前,要彻底清扫宿舍,由管理人员清扫宿舍设施,交回所配锁和钥匙。

四、安全防范方面

1、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带进宿舍,严禁圈养宠物;不准随意乱动消防器械。

2、离开宿舍和就寝时,要注意断电、断水;关门锁门,发现可疑的人和事以及失火,被盗应立即报告值班人员及保卫处,对有功者学校给予奖励。

3、任何人不得擅自留宿他人过夜,来访家人应当天离去,不准留宿,对擅自留宿者予以通报批评。

4、严禁在外就寝,违者予以通报批评,屡教不改者勒令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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