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院期末考试承诺书
作者:教务科 发布时间:11-24
根据学院教学计划统一部署,期末考试将至,为营造我班良好的考试氛围,以实际行动保障我院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本班郑重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1、考生须持学生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提前十分钟进入考场,开考后不得进入考场,按监考教师指定的座位就坐,考试中不得擅自改变座位。
2、考生应服从监考教师的指导,进入考场后,应保持考场安静,一律将手机关闭放入手机袋,若发现用手机在座位上,按作弊论处。
3、凡未经监考教师允许,特别闭卷考试,不得携带教材及相关参考资料、夹带等物品,须在开考前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不得放在座位上,否则按作弊论处。
4、考生须将本人姓名、学号、考场等正确信息填写在试卷指定位置上,同时在规定时间内独立答卷,未经监考老师允许,不得提前交卷。
5、不得抄袭他人试卷或为他人提供答案,一经发现按作弊论处。
6、在期末考试中,一经监考老师发现并记录作弊行为,将严格按照我校《学生手册》相关学籍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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